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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学院三大文化协同育人第十三期学习成果汇报

发布日期:2022-02-11 姜圣伟 浏览次数:[]

本周我们的经典《论语》诵读进行到了第三篇——《八佾第三》,本篇重点讨论孔子对于在春秋末期礼崩乐坏的状况下“礼”的一些观点。“礼”在中国古代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而此篇中孔老夫子的某些观点看起来与现在相差甚远,但是其中所蕴含的深远智慧仍然值得我们今天去学习。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礼仪之邦”的美称,可见“礼”之一事在我国的重要性。孔子曾云:不学礼,无以立。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素来是一个温文尔雅,落落大方,见义勇为,谦恭礼让的文明礼仪之邦。华夏儿女的举手投足、音容笑貌,无不体现着一个人的气质与素养。

此篇之名——八佾亦作“八溢”,亦作“八羽”。指的是古代天子所专用的一种乐舞,舞列,纵横都是八人,共计六十四人,因共有八行八列而称作“八”。按照礼法规定,只有天子才能使用这种制度的乐舞,而开篇,孔子谓季氏,“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孔子说,季氏以八之舞,在他的家庙庭中舞之,这样的事犹可容忍,还有何人何事不可容忍。正是因为季氏这个世族冒用天子的礼仪,是当时礼崩乐坏的一种体现,孔子正是借此来批判当时的社会现象。接下来林放出现——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引出了孔子对于礼仪根本的论述,孔子说,就一般的礼节仪式来说,与其奢侈,不如俭朴;就治办丧事来说,与其仪式上办理得很妥善,不如内心悲痛,哀悼死者。可以看出,孔子所说的礼并不是繁琐的仪式,而是符合人心中实质达的一种文化表现。孔子主张维护礼在制度上、礼节上的种种规定;孔子提出“绘事后素”的命题,表达了他的伦理思想以及"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的政治道德主张。

对于孔子所在意的礼而言,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礼仪已经被当代人逐渐忘却了制定时所具有的内涵,而是变成仅具有空壳的形式。现在我们口中的礼成了一种形式,但是有句话说的好,“存在即合理”,既然形式存在,那必然是有一定道理,但我们也需要去思考形式为何能存在,存在所具有的内涵。同样,在我们现实的学习与工作中,既要做好具有形式的工作同时也应思考我们所学所作所具有的内涵,真正理解,将其化为我们所有。

孔子所指的礼并非是我们所理解的一般意义上的礼,它的意义是非常广泛的,它超越了现在法律所涵盖的范围,它规范了人与人之间的准则,如父子之间,君臣之间,朋友之间,长幼之间等,同时也规范了国家运作的种种制度。“礼”是孔子儒家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在孔子的仁学基础上的。在《论语》中,如果说仁是思想上的“道”,那礼就是行为上的“道”。认识孔子思想,首先要重视‘礼’,因为孔子的思想从‘礼’入手,又归结到‘礼’上。要想真正地了解孔子的思想,那就不能离开了“礼”来说孔子的思想。

通过这个学期对论语的学习,《论语》为圣学,有很多值得我们后人去学习和感悟的真理,我们要学会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论语》中的“礼”涉及了多个方面,但很多的思想在当今社会也是仍然很适用的。《论语》是传承华夏两千多年的精神财富,是凝聚在华夏儿女心中最神圣的殿堂,需要我们去细细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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