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8日晚19时,刑事司法学院第六十三期龙子湖法学论坛在教科楼A座504会议室如期举行。我院马明利教授以《裁判表达效果的制约与破解》为题作了一场精彩的讲座,刑法学、诉讼法学研究生和16、17级部分本科生参加论坛。
首先,马老师通过广东惠阳于德水盗窃案,广州许霆案,温州市田仁信故意杀人案三个案例的对比,指出裁判表达效果制约问题的起源。并着重讲解了于德水的案例,称该案判决书为最讲理判决书。法律文书要用语准确,表达观点鲜明。马老师也指出了现今裁判表达效果的症状:没有说理、说理不足、缺少针对性等。而裁判说理是获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正义底线。
其次,马老师指出裁判表达效果的影响因素主要有四个:1、制作理念对裁判文书质量的影响。大陆法系秉持着“逻辑至上”理念,英美法系遵从先例多为法官造法;2、现行体制对裁判文书的影响,指出了法院审判缺少外部独立性和内部的独立性;3、制作主体对裁判文书的影响;4、法官管理制度对裁判文书的影响。
最后,马老师指出裁判表达效果的破解与途径:1、更新理念,增强裁判说理意识;2、健全管理机制,为裁判说理创造条件;3、完善司法制度,为裁判说理提供保障;4、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裁判说理水平。讲座最后马老师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切的学术交谈,交换意见。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