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学院要闻
    通知公告
    学术动态
    媒体报道
    龙子湖论坛

通知公告

刑事司法学院关于2021年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1-04-14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河财政教〔2018〕30号)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河财政教〔2017〕69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0级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为了做好刑事司法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及公示等环节,并结合学院法学专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学生兴趣特长、学习能力等因素,坚持择优转入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1.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政举  翟艳胜

副组长:张二军  侯东亮

成  员:杨岩  赵志伟  王梦秋  院晓苗  王冠  陈璐  刘用军 宋新宇 陈在上

2.学院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

组 长:张二军

成 员:院晓苗 王冠 杨岩 赵志伟 王梦秋

3.学院转专业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翟艳胜

成 员:侯东亮 陈璐 刘用军 宋新宇 陈在上

4.工作要求

转专业工作涉及学生专业选择,关系学生切身利益,为确保学生良好的竞争环境,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工作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要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学生兴趣专长、身心条件等因素,本着择优原则选定接收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

二、 转专业对象

具有我校2020级学籍且在校普通本科学生(不含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学生、预科生、定向生),详见学校相关规定。

三、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资格

思想品德优良、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跨学历层次的;

(2)低录取批次到高录取批次的;

(3)录取时被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4)高水平运动员录取的;

(5)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6)艺术类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的;

(7)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8)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三)录取批次之间的限制

普通本科一批次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第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本科第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录取学生不能申请转入普通一批次录取专业;本科第二批次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同批次合作办学类专业;2020年预科升段学生只能在预科升段选报专业目录(附件3)范围内申请转专业(详见学校规定)。

4、 转专业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小组及监督小组,开展转专业工作时,结合专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学生兴趣特长、学习能力等因素,坚持择优原则,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做好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及公示。

(二)2020—2021学年第2学期的学生表现和成绩将计入考核范围。对已初步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

1.在2020—2021学年第2学期因违纪受到处分的;

2.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该项工作由学生原所在院系负责监督执行,并于2021—2022学年第1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将有上述情形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三)经研究决定学院转入学生的比例不超过2020级学院本年级学生总人数的25%,学院拟接收转入学生50名。

(四)转专业其他相关工作要求及程序以学校文件为准。

  五、转专业时间安排及进度

(一)转专业时间安排

按照学校要求,学院转专业时间安排如下:

4月12日—14日,各院系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包含转专业工作小组名单、考核细则、考核方式和内容、考核时间)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呈报表(附件4),并在本院系网站公示,以上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及公示截图)加盖公章于4月14日下午17:00前报送教务处。

4月15日—16日,符合转专业报名资格学生填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附件5),每位申请人只能填报一个专业(2020级专业设置情况参考附件6)。

4月16日17:00前,由学生所在院系收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审核,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4月19日—21日,转出院系审核公示。转出院系在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在拟同意转出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

4月22日17:00前,转出院系将分类汇总后的转专业申请表交至学生申请转入院系。

(二)转入院系考核与公示

4月23日—30日,转入院系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考核及公示,转入院系在网站公示无异议后,在拟同意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转入意见并加盖公章。学院将按照考核方案组织考核,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将同意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月30日17:00前将《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附件8)(纸质版、电子版、公示截图)、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

(三)学校公示

5月6日—10日,教务处对转出(入)院系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六、考核及公示

1.方案:4月12日-14日,在刑事司法学院信息栏、学院网站公示转专业工作方案;

2.转出审核和公示:4月15日-16日符合转专业文件要求的我院2020级学生可报名转出我院,经学院审核后可参加转入学院相关考核;4月19日—21日,在刑事司法学院信息栏、学院网站进行《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的公示;

3.转入考核时间、方式、内容及考核要求

第一,考核时间:4月23日;

第二,考核方式:面试(线上或线下另行通知);

第三,考核内容:《法学通论》;

第四,考核成绩: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根据学生学习成绩、解答、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进行评价;成绩低于60分为考核不合格;并以考核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

第五,申请转入刑事司法学院的2020级学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含)以上且在本专业排名前1%的学生申请转专业,经转出院系同意后,不参加考核直接转入。

4.转入公示:4月24日至4月29日,在刑事司法学院信息栏、学院网站进行《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公示。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2021年4月10日


打印    收藏

上一条:刑事司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下一条:我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拟推荐名单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