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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关于2024年度 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4-28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河财政教〔2024〕27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学校深化学分制改革实际,为了做好刑事司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及公示等环节,并结合学院法学、纪检监察专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学生兴趣特长、学习能力等因素,坚持择优转入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1.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保忠 王  健

副组长:陈在上 魏梦媛

成  员:陈 璐 刘用军 宋新宇 丁华宇 武仕祯 韩庆鑫  

2.学院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

组  长:陈在上

成  员:陈 璐 刘用军 宋新宇 丁华宇 武仕祯 韩庆鑫 

3.学院转专业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王  健

成  员:魏梦媛 张二军 

4.工作要求

转专业工作涉及学生专业选择,关系学生切身利益,为确保学生良好的竞争环境,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工作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要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学生兴趣专长、身心条件等因素,本着择优原则选定接收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

二、转专业对象

2023级有学籍且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学生、预科生、定向生除外)。

三、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条件

思想品德优良、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2.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申请转入普通专业学习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4.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5.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6.低录取批次到高录取批次的;

7.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三)未达到专业转入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提出申请:

1.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

2.休学创业,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的;

3.应征入伍后退役,复学后申请更换专业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后复学/入学时原专业不再招生的。

以上情形,学院可以根据学生情况综合审定,不占用专业(类)公布的计划名额。

(四)录取批次之间的限制

1.本科一批次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次其他专业、本科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本科二批次合作办学专业;

2.本科一批次较高收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次较高收费其他专业、本科二批次合作办学专业;

3.本科二批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其他合作办学专业;

4.艺术专业录取学生可以申请转入艺术类其他专业;

5.专科录取学生可以申请转入专科批次其他专业。

四、工作程序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小组及监督小组,开展转专业工作时,结合专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学生兴趣特长、学习能力等因素,坚持择优原则,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做好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及公示。

(二)2023-2024学年第2学期的学生表现和成绩将计入考核范围。

对已初步审核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

1.在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受到纪律处分的;

2.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该项工作由学生原所在学院监督执行,并于2024-2025学年第1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将有上述情形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三)经研究,学院拟接收转入学生法学专业145名、纪检监察专业30名,共计175名。

(四)转专业其他相关工作要求及程序以学校文件为准。

    五、时间安排

(一)4月17日-19日,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填报《2024年度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呈报表》(附件1),于4月19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二)4月20日-24日,教务处汇总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学院公示本单位的转专业工作方案。

(三)5月6日8:00-5月7日17:00,符合转专业报名条件且有意愿转专业的学生可以登录教务信息服务平台(http://xk.huel.edu.cn/jwglxt),点击“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进行网上报名,点击“申报”并填写个人申请理由等相关信息,点击“提交”完成转专业线上申请。学生每一阶段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专业名称及批次可参考附件2)。   

(四)5月7日17:00前,学生将转专业申请表交至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五)5月8日,教务处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

(六)5月9日-17日,学院组织考核并公示,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

学院于5月17日17:00前在教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转入审核确认,并将通过考核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考核小组负责人签署“同意转入法学/纪检监察专业”意见)、《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和网站公示结果及公示截图报送教务处备案。

   (七)5月20日-28日,第二阶段报名、转入考核及公示。5月20日8:00-17:00,第一阶段转入学院未接收的学生,可在系统中填报第二阶段志愿专业,并于5月21日前17:00前将转专业申请表交送至转入学院,由转入学院组织考核及公示。学院于5月28日17:00前将第二阶段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和网站公示结果及公示截图,报送教务处备案。

六、考核及录取

(一)转入考核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及要求

第一,考核时间:5月13日9:00—10:00笔试;

10:30—12:30面试;

第二,考试地点:群内另行通知(提交申请表时添加“刑事司法学院2023级转专业QQ群”);

第三,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第四,考核内容:《法学通论》、十八大以来法治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法律职业发展相关的其他内容;

第五,考核成绩: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和综合面试各50分),根据笔试和综合面试(包括学生的兴趣和专长、表彰奖励、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并以考核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 

(二)转入公示

第一阶段5月14日-5月16日,在刑事司法学院网站进行《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公示;

第二阶段5月22日-5月24日,在刑事司法学院网站进行《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公示(注:第二阶段考试相关事项参照第一阶段进行。考核时间:5月22日9:00—10:00笔试;10:30—12:30面试)。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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