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新闻中心>>正文

陈璐博士主讲第二十八期龙子湖法学论坛


发布时间:2016-05-17 编辑:刑事司法学院 作者:徐振翔 点击:[]


 

 

  5月16日晚七时,我院在教科楼A座504会议室举行了题为“解读最新司法解释中贪污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讲座。本次讲座由陈璐博士主讲,方加亮博士主持,刑法教研室的老师们与学院部分学生共同参与了本次讲座。

  本次讲座的背景是2015年11月1日执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对于定罪量刑标准的修改以及2016年4月最新出台的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对量刑标准的司法解释。陈璐博士具体就“刑九”上调了贪污受贿罪的量刑起点导致社会以及学术界出现的各类意见进行了具体的解释。社会以及学术界普遍认为在现如今中央大力倡导反腐的背景下反其道而行之上调量刑起点是不合时宜的,在激烈的争执中,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裴显鼎对此进行了解释:“对贪污受贿罪的零容忍并不等于零入罪”,因此,提高量刑标准并不与当今社会的反腐潮流相冲突。而“刑九”也将之前贪污受贿罪量刑标准中的具体单一数额标准进行了修改,解决了旧法中的实践问题和导致唯数额论的问题。陈璐博士也对贪污受贿的量刑标准中的数额标准采用的模式,起刑点数额的确定以及关于死刑标准的掌握等问题进行了详尽的讲解,同学们也对司法解释中贪污受贿罪的量刑标准有了更加具体的认识。

  最后,与会的老师和同学们对其他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激烈精彩的讨论,讲座在良好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陈璐博士讲座录像1: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U3MzAzMjIyOA==.html?from=y1.7-1.2

陈璐博士讲座录像2:http://v.youku.com/v_show/id_XMTU3MzAzNTMyNA==.html?from=y1.7-1.2

 

上一条:我院姜保忠博士为全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轮训班授课 下一条: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来我校作学术报告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