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讲师,河南大学刑法学硕士(200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国内访问学者(2008年),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在读);西南政法大学特殊群体权利保护与犯罪预防研究中心研究员,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兼职律师;在《刑法论丛》《政法学刊》《人民司法》《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报》(社科版)等刊物发表论文10余篇,主持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主要研究方向:刑法基础理论,刑事执行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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