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秉志,现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职。1988年至1997年间参加了中国立法机关个性刑法典的工作。论著多次获得国家级、部委级或院校奖励。科研成绩斐然,1991年被国家教委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称号;1993年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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