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4日晚,第五十一期龙子湖法学论坛在教科楼A座504会议室如期举行。主讲人为武文举老师,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主讲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河南中涵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包括核心三篇及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诉讼法学·司法制度》索引1篇,论著3部,其中2部为独著,支持或参加省级项目5部,其中2部被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评为一等奖,学术成就硕果累累。
此次论坛的题目是《开庭如何对证据进行质证》,我院全体研究生和部分本科生参加了讲座。武老师结合司法改革大背景下审判中心主义诉讼改革及其办案实践经验,对如何在法庭上进行质证做了详细透彻的讲解。首先论述了何为质证,从这一概念出发解析,即法庭在审理阶段双方当事人对证据的三性辩驳后提出的意见,包括证明力有(大、小,强、弱)或无及证据能力的大小。其次,如何对证据进行质证,成为此次论坛讲解的核心。结合司法解释对证据三性、证明力、可采性逐一阐释,最后一部分提出质证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包括不公开质证情况、言辞印证规则、实物证据鉴真与吻合规则等等。并且讲解过程中每一部分穿插一个小案例,激发了参会同学们的兴趣,大家进行了激烈讨论。此讲解足见武老师理论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
武老师之博学,讲座声音洪亮、慷慨激昂,赢得同学们热烈鼓掌,最后环节大家互动交流,并积极和武老师讨论相关问题,不断摩擦学术的火花。通过这次论坛大家进行了一次学术洗礼,此次论坛的学术氛围浓厚,达到了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