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晚,教学科研楼504会议室内讨论热烈。刘用军教授主讲的监察调查的证明体系学术讲座暨我院第九十八期龙子湖法学论坛顺利进行。院长姜保忠,副院长侯东亮、陈在上,王美丽教授、陈璐副教授、叶青锐副教授,吕凤丽、方海日、杨贝博士参加上述活动。巩寒冰博士主持本次论坛活动,近60余名师生积极参与此次讲座。
刘用军教授使用对比方法,结合我国监察法适用实践,在取证措施与权限、调查技术与人权保护、证明标准与证据评价、监察调查程序规范问题等六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最后,他以“印证”与“心证”在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中的不同体现做出分析。
巩寒冰博士强调了在谈话笔录方面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转化问题以及印证与心证的关系。姜保忠院长首先以传统诉讼程序与当前诉讼程序的对比为例,强调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法律衔接、证据衔接及证明标准衔接的重要性。侯东亮副院长分享谈话笔录是否应该全程录音录像的相关争议问题。陈在上副院长以精炼的语言结合司法实际指出了在非法证据排除方面将理论应用于实践的困难性。吕凤丽博士以实际办案经验为例,论述了录音录像在理论与现实中的差距。陈璐副教授分享了自己的办案感受,并对职务犯罪办案过程中的不透明性问题、非法证据的种类及排除问题、同案犯的供述能否被当作证言等问题做出解释说明。方海日博士介绍了国外监察法的发展,鼓励大家拓宽思维,多角度看待我国监察体系的变化。
在问答环节,老师与学生们各抒己见,交流了看法与意见。此次论坛,充分展现了我院师生的风采,极大激发了学生的法学学习与研究热情,拓宽了其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