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学院2019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19年度普通本专科学生专业分流、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河财政教【2019】19号)文件精神,结合刑事司法学院实际,参考往年转专业工作情况,制定我院2019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成立我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李卫平 高仰山
成员:姜保忠 刘杰 院晓苗 闫兆强
二、召开政策说明会
由教学办负责组织召开2018级学生转专业政策说明会。参与人员尽可能多些,面广些,拟要求2018级各班班委和各寝室长参加,大概在60人左右,确保政策传达到位。要把今年转专业政策的变化、特点、流程及时准确告知学生们。设立专人负责政策解释。
三、确定我院拟转入学生比例
参照往年情况,今年我院拟允许转入学生比例为本专业2018级总学生人数的53%。
录取 批次 |
院系 |
专业((含类别、方向)) |
有学籍在 校生人数 |
拟接收 转入人数 |
备注 |
普通本科一批 |
刑事司法学院 |
法学(刑事司法方向) |
98 |
52 |
超过我院备案人数由我院考核决定,报教务处审核 |
合作办学类 |
刑事司法学院 |
法学(引进课程) |
141 |
75 |
超过我院备案人数由我院考核决定,报教务处审核 |
四、申请转专业资格的规定
(一)申请转专业资格的一般规定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18级本科学生,思想品质优良、对转入专业有兴趣或特长,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均具有在同录取批次内申请转专业的资格。中外合作办学类(含引进课程类专业,下同)本科学生具有在全校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的资格。
(二)有资格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在确定拟转入名额时优先考虑
1、对拟申请转入专业有一定兴趣和专长,参加拟申请转入专业相关竞赛、比赛及评奖活动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需凭证书);
2、在原专业就读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需提供特殊困难证明);
3、休学创业学生,复学后申请转入与创业项目相关专业学习的(需提供创业材料);
4、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学习某项专业技能申请转入相关专业的;
5、入校以来因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获得市(厅)级以上政府表彰的(需凭证书);
6、入校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
7、入校以来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在省级以上体育赛事活动中获得前6名,或在学校运动会中获得冠军的。
(三)申请转专业资格的特别规定
1、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含)以上且在本专业排名前3%的学生,不超过转入专业规定人数的,无需参加考核,经我院、学校审核同意,可转入我院专业学习;若申请人数超过我院备案的可接收人数,按照我院转专业工作方案进行考核,经学校审核同意后,转入申请专业学习。
2、普通二本专业学生可申请转入我院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习,经转出院系、我院、学校审核同意后,转入申请专业法学(引进课程)学习,并按转入专业法学(引进课程)收费标准交纳学费。
3、中外合作办学类本科学生录取分数达到了2018年我校第二批次普通类本科录取相应科类的最低分数线(河南文科545分、理科499分),可申请转入我院第二批次普通本科专业法学(引进课程),经我院考核同意、学校审核后到法学(引进课程)学习,学费按照原招生时确定的合作办学类专业收费标准进行交纳。
(四)转专业要求及程序
1、我院对报名申请转出我院的学生进行审核,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由所在院系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
2、申请转入的学生人数在转入我院备案的人数比例范围内的,除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我院均接收;若申请转入的学生人数超过转入我院备案的人数比例的,由我院组织考核,按照不低于备案的比例人数的原则,确定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并报教务处审核。
3、参加报名转专业的学生,经我院组织的考核没能实现转专业的,可再向其他专业申请转专业(前提是该专业备案的名额在第一次申请转专业后尚有空缺),经该专业所在院系考核同意其转入的,可转到该专业学习,不同意其转入的,该学生不能再申请转专业。
4、凡具备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转专业。
5、由我院负责公示刑事司法学院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
五、考核细则
考试科目:法学通论
考试形式:闭卷
考试时间:4月25日晚上19:00—21:00
考试地点:教科楼A座504
申请转入的学生人数超过转入我院备案人数比例时,适用该考核细则。
六、转专业工作流程时间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完成人 |
1 |
4月1日 |
召开转专业政策说明会 |
院晓苗 |
2 |
4月2日 |
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 报送本专业拟接收人员呈报表 |
姜保忠 院晓苗 |
3 |
4月8日 |
教务系统设置转专业条件 |
院晓苗 |
4 |
4月11日—15日 |
学生网上报名 |
院晓苗 闫兆强 |
5 |
4月16日—17日 |
转出学生资格审核 |
姜保忠 刘杰 院晓苗 闫兆强 |
6 |
4月22日 |
转出学生名单公示 |
李卫平 高仰山 |
7 |
4月25日 |
转入学生超过我院备案人数比例时进行考核 |
姜保忠 院晓苗 |
8 |
5月6日前 |
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将同意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
李卫平 高仰山 |
9 |
5月10日 |
系统内进行转入审核确认 上报通过考核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上报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 |
院晓苗 |
10 |
5月10日后 |
根据学校第二阶段工作部署安排我院相关工作 |
李卫平 高仰山 |
七、转专业限制、课程的补修与学费,执行学校文件规定。
八、未尽事宜,请咨询刑事司法学院教学办。
刑事司法学院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