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和诚信教育的引导下,贷款毕业生踊跃还款,我院助学贷款提前还款率不断上升,并涌现出一批自立自强、诚信还贷的先进典型,在学生中树立了良好榜样。
史云龙同学是我院2016级学生,该生家庭贫困,早年间父亲因病去世,家庭收入主要来自母亲在棉纺织厂的工作。后来因棉纺织厂效益不好母亲提前下岗,从此家庭失去了固定收入,母子俩仅靠低保艰难度日。因为母亲没有独自抚养他的能力,他一直在舅舅的帮助下生活学习,并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考上了本校。后来,他为了减轻家庭负担,申请了高校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分别为8000元,8000元,8000元,4200元)。
入校以后,他申请加入院内的生活部,在大二时转入资助部,并于大二下学期选任为资助部部长,同时担任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协理员。在大二时,他开始组织领导寒暑假贫困生家庭走访、院系贫困资助政策宣传等活动,积极主动为其他贫困学生提供指导与帮助。不仅如此,他在校期间学习刻苦,努力奋进,分别于2017年被评为勤工助学先进个人、2018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2019年被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2020年获得二等奖学金并被评为三好学生。此外,他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在校期间,他一直勤工俭学,通过兼职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等途径努力攒钱,最终成功于毕业日进行了还款。
史云龙的诚信还贷事迹不仅为其他贫困生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也鼓舞着受助学生勤俭自强,努力完成自己的学业。他将通过自己的勤奋与努力不断提升自己,自立自强,奔赴梦想。
孙涛,刑事司法学院2016级学生,家住河南省驻马店市平舆县。该学生父母在外务工,收入不稳定,且家中需要赡养的老人较多,家庭经济压力较大,因此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他自2016年开始贷款,每年8000元,总计3.2万元。
孙涛同学自入学后学习努力,工作认真,珍惜求学机会。他成绩优秀,曾两次被评为三好学生,两次荣获校三等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成为大家学习的模范。学习之余,他进入资助中心任职,为学生工作贡献自己的时间与精力,并且得到老师和学生们的认可。同时,他凭借认真负责、能力突出、积极向上的品质获得了优秀团员的称号。大四时,他成功考取了研究生,在学业上更进一步,并在研究生阶段选择升学续贷,办理了贷款展期,计划通过自己的努力于研究生毕业后一次性还清贷款。
孙涛同学发愤图强,不断努力,力争上游,积极地为未来做准备。从他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也许无法决定自己的出身和周围的环境,但他却可以通过拼搏奋斗、自立自强去改变自己的处境,开创属于自己的天地。
孙涛同学现正在读研路上不断努力,不断探索,向我院学子树立了一个自强不息,诚信做人的典范形象,激励我院学子成为像他一样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的人,凭借自己的努力实现人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