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本科生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学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为保障法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及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现将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刑事司法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小组
学院高度重视,成立刑事司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小组
组 长:姜保忠
副组长:陈在上
成 员:院晓苗王冠陈璐刘用军宋新宇丁华宇
院长对本科论文指导负总责,教学副院长协助院长具体落实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制定、指导教师资格审查、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写作指导、评阅、答辩、成绩评定、优秀毕业论文推荐等环节的工作,做好本科论文指导全程质量监控。
二、2022届法学本科论文指导时间安排
1.选题阶段
2021年11月初:三个法学院商定本科论文指导方案
2021年11月10日前:学院提交指导老师名单,确定指导教师,指导老师二次调配。
2021年11月11日-11月15日:师生联系、商议论文选题。
2.开题阶段
2021年11月16日-11月30日: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查阅资料,开始撰写开题报告。
2021年12月1日-12月6日:指导教师审阅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讲授毕业论文写作方法。
3.撰写阶段
2021年12月7日-2022年4月10日: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适当方式进行指导,并作好指导记录。
4.查重阶段
2022年4月11日--4月20日:完善修改论文、定稿,组织查重检测,做好盲审抽检准备。
5.盲审阶段
2022年4月21日-5月6日:根据学校要求,等待盲审。
6.答辩阶段
2022年5月7日-5月27日:教研室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含二次答辩),完成成绩评定,并按时完成论文成绩录入。
三、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管理
1.学生毕业论文必须经答辩方可取得毕业论文成绩。
2.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查符合要求,学生方可参加答辩;未达到毕业论文规范要求者不得参加答辩。
3.各课程方向由教研室成立答辩组。答辩组由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每组成员不少于3人,设组长1人;答辩秘书1人,负责答辩记录。
4.答辩小组负责评定学生答辩成绩;答辩工作全部完毕后,将评定的答辩成绩在三个工作日内报学院教学办。
四、答辩及成绩
1.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般应由我院学术委员会成员或具有指导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答辩委员会可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按教研室成立若干个答辩小组,各答辩小组至少由三人组成,其中一人担任组长,组长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
2.论文答辩实行两轮答辩制,首轮答辩未通过的论文,可在首轮答辩结束一周后组织进行第二轮答辩,答辩前仍需进行查重检测。第二轮答辩通过的论文,成绩只能评定为合格;第二轮未通过答辩的论文,随下一届学生进行答辩。
3.答辩小组秘书负责答辩记录。答辩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答辩小组成员提问和学生回答等,答辩记录要详实。答辩记录随论文档案进行管理。
4.答辩评语包括对学生毕业论文的整体评价、学生陈述情况的评价、学生答辩时回答问题情况的综合评议、是否通过答辩和建议成绩等,答辩评语不少于200字。
5.答辩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占总成绩的50%。
6.答辩评语既可以打印也可以手写,但签名应当手写。
7.总评成绩
指导教师成绩、答辩成绩分别按5:5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将百分制成绩再按标准换算成等级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等级划分标准为:
优秀:总成绩≥90分;
良好:80≤总成绩<90;
合格:60≤总成绩<80;
不合格:总成绩<60。
五、优秀毕业论文
优秀成绩毕业论文一般不超过20%,总体成绩分布应符合学生成绩分布一般规律。学院从获得优秀成绩的毕业论文中选出校级优秀毕业论文,比例不超过本院系毕业论文总数的3%,优秀毕业论文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最终审定。
六、毕业论文资料归档
1.毕业论文资料由教研室统一保管。
2.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学院应将学生毕业论文归类整理存档,以便进行质量监控评价和各级检查。毕业论文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封面。
(2)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3)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包括题目、目录、中文摘要与关键词、英文摘要与关键词、正文及相关图表、参考文献及其他附件等。
(4)成绩评定表。
(5)其他附件。
4.毕业论文档案一式两份,其中一件留学院教学办,另一件装入学生档案。
刑事司法学院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