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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学院关于2023年度 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3-04-11  浏览次数:[]

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河财政教〔2022〕20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了做好刑事司法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及公示等环节,并结合学院法学专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学生兴趣特长、学习能力等因素,坚持择优转入的原则,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1.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姜保忠 王健

副组长:陈在上

成员:刘用军 陈 璐 宋新宇 丁华宇 朱 贺 院晓苗 王 冠 武仕祯 王梦秋 段肖礞

2.学院转专业工作考核小组

组 长:陈在上

成 员:院晓苗朱贺 陈 璐 刘用军 宋新宇 丁华宇 武仕祯 王梦秋 王冠 段肖礞

3.学院转专业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王健

成 员:候东亮 张二军

4.工作要求

转专业工作涉及学生专业选择,关系学生切身利益,为确保学生良好的竞争环境,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工作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要做到政策透明、计划透明、结果透明,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综合考虑学生兴趣专长、身心条件等因素,本着择优原则选定接收适合本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

二、转专业对象

我校2022级普通本专科有学籍在校学生(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学生、预科生、定向生除外)。

三、转专业条件

(一)申请转专业条件

思想品德优良、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身心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二)不得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能转专业的;

2.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申请转入普通专业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

4.受到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5.申请二次转专业的;

6.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学习的;

7.专业分流后,申请转入同一大类其他专业的;

8.无其他正当理由的。

(三)录取批次之间的限制

1.普通本科一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其他专业、本科一批较高收费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本科一批较高收费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一批较高收费其他专业、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3.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学生,可申请转入本科二批中外合作办学其他专业;

4.艺术本科专业录取学生可以申请转入艺术门类其他专业;

5.普通专科录取学生可以申请转入专科批次其他专业。

(四)优先考虑情形

符合申请转专业条件学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因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在录取专业学习的;

2.因创业休学学生,复学后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3.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4.休学、保留学籍、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复学(或入学)后原专业不再招生的;

5.学生申请转专业前,已修读的课程考核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在3.90及以上,且在本专业全部学生成绩排名前1%的学生。

四、转专业工作要求及程序

(一)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小组及监督小组,开展转专业工作时,结合专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学生兴趣特长、学习能力等因素,坚持择优原则,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做好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及公示。

(二)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的学生表现和成绩将计入考核范围。对已初步审核通过转专业的学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退回原专业学习。

1.在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因违纪受到处分的;

2.发现有其它不符合转专业规定的。

该项工作由学生原所在院系负责监督执行,并于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将有上述情形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三)经研究,学院拟接收转入学生60名。

(四)转专业其他相关工作要求及程序以学校文件为准。

五、转专业时间安排及进度

(一)4月6日-7日,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填报《2023年度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呈报表》(附件1),于4月7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二)4月8日-10日,教务处汇总各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学院公示本单位的转专业工作方案及我院法学专业拟接收人数。

(三)4月11日-12日,符合转专业报名条件的学生填报《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学生第一阶段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专业批次及名称参考附件3)。4月12日17:00前,由学生所在学院收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转专业申请表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四)4月13日-17日,学院转出审核公示。学院充分尊重学生转出意愿,原则上不做限制。学院将转专业工作小组审定的《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在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学院于4月17日17:00前将拟同意转出学生申请表、《拟同意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报送教务处。

(五)4月18日17:00前,教务处将审核通过的转专业申请表交至学院。

(六)4月19日-25日,学院对第一阶段申请转入我院学生进行考核及公示。学院将转专业工作小组审定的《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在公示无异议的拟同意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上签署转入意见并加盖公章,于4月25日17:00前将拟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报教务处备案。

(七)4月26日-28日,第二阶段转入考核及公示。第一阶段转入学院未接收学生,可在原申请表中补充填报第二阶段志愿学院及专业,并于4月26日12:00前交送至学院(须第一阶段转入人数未达到学院拟接收人数)教学办,学院考核(第二阶段转入考核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并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8日17:00前将第二阶段公示无异议的拟转入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5)报教务处备案。

六、考核及录取

(一)转入考核时间、方式、内容及要求

第一,考核时间:4月19日9:00—10:00笔试;

               10:30—12:30面试;

第二,考核方式:笔试+面试;

第三,考核内容:《法学通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

第四,考核成绩: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和综合面试各50分),根据笔试和综合面试(包括学生的兴趣和专长、表彰奖励、学习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并以考核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

(二)转入公示

第一阶段4月23日-4月25日,在刑事司法学院网站进行《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公示

第二阶段4月26日-4月28日,在刑事司法学院网站进行《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公示。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2023年4月7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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