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下午,我院非法集资案件问题调研座谈会于郑州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顺利召开。省处非办处长高明华,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丁红兵,校党委学工部部长崔炜,我院院长程政举、院党委副书记侯东亮、张军博士以及郑州市处非办、郑东新区处非办、如意湖办事处、商都路办事处、祭城办事处等负责人出席会议。程政举院长在讲话中强调,校地合作有助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有助于高等院校利用自身优势服务社会。高明华处长介绍了我省非法集资案件基本状况,高度评价了本次活动。
会议伊始,我院非法集资问题调研组成员张黎阳、范诗珂、王国嵘、潘文卓进行汇报发言。他们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私募基金与非法集资的区别入手,针对目前非法集资案件管辖不明、后期兑付难等问题展开讨论,并对解决路径进行了探讨。张军博士围绕非法集资案件财产处置难题做了主旨发言。他首先分析了非法集资案件主要存在法律适用和机制的问题,并就如何完善涉案财产处置程序和理顺处非工作机制进行了详细解答。
管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丁红兵指出,非法集资案件发展由潜伏期到膨胀期、感染期,并结合实践案例中的难题,提出非法集资案件的办理任重而道远。我院副教授、党委副书记侯东亮主持座谈会,并结合调研情况,提出非法集资案件中电子证据和推定规则的适用亟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