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司法案例研究基地常务副主任侯东亮向最高检报送了立法研究报告《涉案企业合规立法建议及其论证》,最高检领导做出批示,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传阅立法建议,要把核心内容吸收到立法工作和和实践当中。
据悉,立法研究报告提出,检察官主导企业合规制度改革,超越惩罚和报应,以法益修复的目的重塑公司治理方式。未来立法应当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方式,明确“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法益修复”的立法目的,增设涉案企业合规从宽制度,明确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在办理涉案企业案件时衔接和义务。应当区分事前和事后合规的不同情形,明确企业合规从宽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