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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立足新阶段,谋划新发展”高层论坛第6期

发布日期:2023-11-08  浏览次数:[]

2023年11月7日晚19点,“立足新阶段,谋划新发展”高层论坛第6期在郑东校区举办。刑事司法学院邀请知名学者上海师范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所所长,哲学与法政学院光启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流动站合作导师刘作翔教授作《关于建立社会规范备案审查制度的思考》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姜保忠教授主持。讲座开始之前,姜保忠院长为刘作翔教授颁发了客座教授聘书。

刘作翔教授讲述了他长达十多年的对我国社会规范体系思考的历程,提出他对社会规范备案审查研究的独到见解。他讲述了当代中国规范体系可分为法律规范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国家政策体系和社会规范体系,重点讲述了社会规范体系。他从六个方面论证了建立分种类、多层级的社会规范备案审查制度。通过对“上海迪士尼乐园禁带食品入园搜包案”,“上海希尔顿酒店禁止辞职员工进入案”,“河南省一起村规民约侵权案”等7个真实案例的讲解,谈到对涉及企业规章和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进行审查的必要性以及审查的可行性。社会规范的制定不能违背宪法和法律,要遵循合宪性、合法性、合理性、合规性、适时性等标准,采取内部审查和外部审查的方法,避免给社会民众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通过社会规范制定的程序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的目标。

最后姜保忠院长对讲座进行了总结。他感谢刘作翔教授精彩的讲座,认为刘老师提出了一个很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国家的稳定需要各种各样的规范,刘老师将其概括为四类规范,重点讲述了社会规范。社会规范量大、面广,社会规范的制定需要符合合法性和合理性的标准。参加讲座的研究生和教师亦提出了对社会规范审查中的疑惑,刘作翔教授一一进行了解答。通过本次学术活动,活跃了我校的学术气氛,增加了对社会规范备案审查重要性的认知。

会后,刘作翔教授对我院教师进行了国家社科项目申报的指导。提出国家项目的申报要注重前期成果,譬如,论文、著作;在申报书的制作中,要列举大纲目录,注重实证资料的收集,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在座的教师和刘作翔教授就具体申报问题进行了交流,为明年我院国家项目的申报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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