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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法学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规范》学术讲座

发布日期:2020-12-06 作者:陈璐 浏览次数:[]


12月4日晚7点,我院于504会议室举办题为《法学学术论文写作的基本规范》学术讲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法商研究》编辑部主任田国宝教授应邀担任本次讲座主讲人。本次讲座由刑法教研室主任陈璐博士主持,我院院长程政举教授、刑诉教研室主任刘用军教授、司法业务教研室主任陈在上副教授、院办主任杨岩博士及部分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田国宝教授主要从事诉讼法学、刑法学研究,具有非常丰富的论文评审、编辑以及写作经验。田教授指出,一篇合格的法学学术论文应当具备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论文的形式要件是指论文写作要符合通行的编排规范,论文的逻辑结构要合理,文字要通顺。具体来说,篇名应当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一般不超过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用较小字号另行起排。摘要应符合以下两个要求:一是摘要要客观反映论文主要内容,二是摘要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且一般不超过200字。关键词是否恰当,关系到论文被检索的概率和成果的利用率。关键词一般3-8个,关键词必须是名词、名词词组、专业术语及《汉语主题词表》上的叙词,动词不能作关键词。论文正文标题力求简短、明确,标题不能用标点符号(问号、叹号、省略号除外),标题的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5级。除了形式要件,一篇合格的法学学术论文还应当具备实质要件,即论文要有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

田国宝教授从《法商研究》复刊就在编辑部工作,已经有30多年,田教授同时也是刑法学研究生导师,长期从事刑法学、诉讼法学研究,因此田教授对法学论文的选题、文献检索、写作规范、投稿技巧都有十分丰富的经验,为我院教师的论文写作带来了贴心而实用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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