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下午,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讲座(第十三讲)在我校郑东校区第二教学楼顺利举行。本次“双师同堂”的主讲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刘洁就《坚守司法为民初心 做好新时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进行专题讲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纪检监察学院副院长刘用军教授围绕讲座主题进行了点评和补充。讲座由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院长、检察学研究院执行院长陈在上教授主持,校院师生百余人参加了本次学术活动。

刘主任首先向在座同学介绍了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四大功能定位。她强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也是展示检察形象、监督和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渠道。随后,刘主任系统描述了控告申诉部门的主要职责范围,包括统一接受控告申诉,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国家赔偿和监督案件,以及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四大板块。刘主任重点分享了河南省检察机关在控申工作上的创新实践。一是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出台《河南省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法治化实施细则》,全面强化制度建设,打造豫检“枫”尚品牌矩阵,有力推动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二是全环节深化反向审视机制。在办理申诉、赔偿等案件时,开展原案办案环节问题反向审查工作,该机制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改革典型事例,推动本省重复信访化解率位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三是全方位做优检察为民。四是构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双向赋能监督体系。最后,结合数据,刘主任分析了当前河南的信访态势,指出了当前工作中需要改进的问题,提出了对未来工作的思考。她强调,控申工作的落脚点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守司法为民的初心。

刘用军院长在与谈环节发言。他首先对刘主任本场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刘主任介绍的反向审视、律师权益保障双向线索移送等机制契合实践需要。他指出,检察院是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四大检察”全面参与法治建设,其功能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至关重要。其中,控告申诉工作是法治的难点,它考验着司法机关维护司法形象与保障人民权益间的平衡能力。刘院长从学术角度分析了当前申诉压力高位运行的五个深层原因:一是错案的评价标准在司法者与人民群众间存在差异,二是社会对司法产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三是人民群众权利意识的普遍增强,四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带来的新问题,五是长期以来司法实践对涉案财产处理的忽视。最后,刘院长对刘主任讲座中“案件是有温度的”这一理念深表赞同,强调法律人不能仅将案件作为案件对待,而要看到其背后鲜活的人生。

陈在上院长进行总结发言。他指出,刘主任的讲座以司法为民为核心,实现了政治逻辑、司法规律与学术价值的有机统一,兼具检察实务与法学教育的启示意义。在学术层面,讲座精准回应“信访法治化”命题,提出的“情同此心、如我在诉”理念,是枫桥经验、司法能动主义在控申领域的实践转化,既契合“高质效办案”的公正要求,又呼应“纠纷实质性化解”的司法原则,为司法与民意互动机制研究提供了生动样本。在实践层面,河南省检察机关提出了一系列控告申诉的豫检“枫”尚品牌,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为法学研究提供了通过实务提炼理论的典型范式,也为实践教学优化提供了重要参考。
在互动环节,师生围绕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救济具体细节、人民检察院如何进行检察听证等问题踊跃提问。刘主任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对前述问题一一回应,赢得师生们的热烈掌声。
讲座在经久不绝的掌声中圆满落幕。这场精彩的讲座成功搭建起检察实务与法学教育的桥梁,不仅深化了师生对新时代控申工作的理解,更展现了河南省检察机关在推进信访法治化、践行司法为民方面的创新探索。同时,讲座也有效促进了理论与实践的融合,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推动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思想启迪与实践参照。
供稿:刘家煊;初审:季晨佳;复审:陈在上;终审: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