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0日上午,法学部组织师生观摩庭审活动。我院副院长黄辰带领60余名师生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参与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郑州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同主办的刑事审判观摩活动。此次活动以“孙某某贩卖毒品案”为实践案例,通过“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的联动模式,深化学生对刑事司法实务的理解,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有机融合。

本次庭审聚焦被告人孙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多次实施“零包贩毒”的不法行为。公诉机关指控,孙某某以“代购”为名,实际从事毒品分销活动,借机获利。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代购毒品”与“贩卖毒品”的界限展开激烈交锋。公诉人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强调被告人通过收取一定差价牟利、存在多次交易等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的实质要件。辩护人则主张部分交易属于“代购”范畴,且涉案毒品克数小,并提出被告人存在认罪认罚情节。
在证据材料收集方面,公诉机关展示了包括通讯记录、毒品检测报告及证人证言在内的完整证据链,凸显了电子数据在毒品犯罪案件中的关键作用。此外,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判长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被告人自愿认罪等条件,高效完成庭审流程,为学生直观呈现了程序正义与司法效率的平衡。
庭审结束后,学生们结合案件细节,深入探讨了毒品犯罪中主观故意认定、证据合法性审查等实务难点。通过观摩控辩双方对法律适用的精准辩论,学生不仅深化了对“零包贩毒”“代购毒品”等专业术语的理解,更体会到法律条文在复杂案情中的动态运用。

我院始终秉持“德法兼修、知行合一”的育人理念,此次庭审观摩活动是学院深化校检合作、创新实践教学模式的重要举措。参与学生纷纷表示,此次活动使其深刻认识到禁毒工作的社会意义,同时为未来职业发展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标志着学院在培养兼具理论素养与实践能力的复合型法治人才方面迈出坚实一步,为服务法治河南建设注入新动能。
作者:李艺杰;初审:黄辰;复审:巩寒冰、魏煜鑫;终审:陈在上